签字电子版手机:钱萍非法拆迁、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逼迫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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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黄桥镇纪检书记钱萍采用刑讯逼供

  的手法强迫拆迁户何忠贵签字的

  情况反映

  2012年11月27日上午6:50分我起床后,拆迁项目部的工作人员:吴文进、王桂兵、陈亚娟等8名工作人员,到我家要求拆迁签字电子版手机。上午7:40分开始对账,约8:00黄桥镇纪检书记钱萍带领黄桥“执法大队”周风云等20余人“执法人员”蜂拥而至。钱萍书记对我说:“何忠贵,要对账到项目部去,你必须回到历史的轨道”。后周风云指使“执法人员”将我强行拉至华庄项目部,并把我强行拉上“执法车”,在车上两名“执法人员”用拳头击我腰部、胸部、背部、头部,打了我耳光几十下,致使我口鼻流血。我在忍无可忍的地步,咬了其中打我的“执法人员”,就这样把我一路打到黄桥三柳敬老院并将我送到西边第二个座北朝南的办公室。进去后有两个拆迁工作人员,其中一个姓何,另一个不知名姓,还有两个穿迷彩服“执法人员”共四个人同时又对我头部、面部、胸部、腰部毒打一顿,时间长达40分钟之久,在现场观看的有黄桥镇纪检书记钱萍、拆迁工作人员吴文进、王桂兵,我被他们一伙打得实在承受不了瘫坐在椅子上。姓何的工作人员又把椅子踢翻逼我磕在地上,这时我的手机响了,钱萍说“把手机收掉”,后姓何的工作人员把我的皮带、香烟、手机、钥匙全部从口袋里搜出。此时我已被他们打得一点力气都没有,口腔流血,头疼头晕,血迹沾满衣服(一直保存),姓何的及其他几个又当着钱萍(女)的面把我的衣服一件一件强行剥下,直至剥下乘最后一条内裤,钱萍才笑嘻嘻的离开现场。另外,吴文进、王桂兵一直现场观看,此时我痛哭流涕,但无力反抗,他们又强行要求我鼻子靠墙,不得离开墙面。否则拳脚相加,先开空调制冷,他们感到空调制冷冬天不治事,后又用电风扇对住我后背吹了近三个半小时,当时气温是3度-6度我们的纪检书记钱萍和工作人员都穿上了棉袄。在此期间他们又两次对我身体浇凉水,用湿毛巾扎在我头上,一直折磨到中午12点左右,我已经无法承受这种非人的折磨,我叫天不灵,叫地不应,几次想死都未成功,后来他们怕搞出人命,叫“执法队长”周风云带了两个人进来换班,把我的衣服还给我穿上,也没有给中午饭吃。中午12点20分左右,他们又把我带到黄桥养路对二楼东边第二个房间,非法拘禁至晚上9点左右,也没有给晚饭吃,并且两名“执法人员”看管,后钱萍、李霞及姓何的共计12个人,又把我押到原溪桥镇政府大院办公楼,底层最西边留置室,不让我坐下,姓何的工作人员用电击、强光电筒,在我面前威胁“如果不配合工作,在拆迁协议书上签字有你好受的”,直到此时他们已折磨我整整16个小时,我想我不是刘胡兰,再强也要死在敌人的刀下,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得配合吴文进对账,实际是吴文进说了算,一律按照他们的要求办。我提到的缺项漏项一律不予认可,直至晚12点,华庄村支部书记黄余泽又进来威吓我“你现在早点签,否则我走了以后,看你怎么过”,时间已过午夜12点,我确实已承受不了这种非人的折磨。我相信即使我今天签字了,这也是无效的,法律是公正的,待我出去后一定要向上级党委政府、司法部门伸冤,我坚信在以 为核心的党中央,一定能为小民平冤昭雪,还百姓一片蓝天。在这种情况下我被迫在拆迁协议书上签名,后才放我回家,到家后我儿子何鹏得知情况后立即向泰兴公安局110报警,后溪桥派出所民警到我家来,我向他们诉说了这16小时的非法拘禁、非法折磨、强行要挟我在拆迁协议书上签字的经过,并同时向110民警声明今天所签拆迁协议无效。

  以上所反映的材料句句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签字电子版手机。恳求上级纪委、政法委派员督查。

  泰兴市黄桥镇 华庄村六组

  拆迁户何忠贵

标签: 非法 刑讯逼供 拘禁 逼迫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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